跨省共建象山县蓝碳生态碳账户及象山县司法生态补偿蓝碳交易项目
2024年3月11日,宁波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市碳和排污权交易中心)在象山县设立全国首个跨省共建的蓝碳生态碳账户,实现了全省首单“蓝碳+产权+司法”交易。在象山县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对海洋造成了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失,通过蓝碳生态碳账户自愿认购象山县黄避岙乡422.5吨蓝碳生态价值产品,实现替代性生态修复。两地产权机构高效整合蓝碳市场供需资源,服务蓝碳生态产品生产、开发、登记、交易、核销、应用的闭环管理,促进标准共建和区域互认。此外,引入保险公司保障碳账户综合风险防控。
以象山县为试点之一,在象山县区域范围内进行了部分异质替代性修复,同步实现了惩治生态违法、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三赢”效果,为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与蓝碳资源的开发注入了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从司法助力蓝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纬度,推动“一号工程”乡村振兴绿色共富的多元创收模式。
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宁波产权”)成立于1994年,是宁波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本级唯一产权交易机构、是国务院国资委认定的36家省级产权交易机构之一,目前为宁波通商控股集团直接管理子企业,100%全国资运营。实行“一中心、两平台、全要素”发展战略,在市国资委指导下,打造产权交易平台、宁波市阳光采购平台,为全市国资国企、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等多元化市场主体,提供产股权、租赁权、阳光采购、环境能源要素、数据要素、知识产权、农村产权等多要素交易服务,2023年交易量达193亿元。2023年,根据市发改委征求意见稿拟写市蓝碳交易中心专题汇报获市主要领导批示。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市碳和排污权交易中心)与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设立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成功完成了“生态司法+蓝碳交易”合作。在双碳领域的创新成效获得中央纪委网站、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等国家多个政府部门的充分肯定。
两地产权交易中心具体工作机制如下:
(一)成立碳账户工作专班。宁波、厦门两地产权交易中心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在县法院、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渔业局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依托两地产权交易机构在要素交易全流程精细化服务及厦门全国蓝碳交易平台的服务经验,成立两地产权交易机构服务生态碳账户的工作专班,为司法场景交易进行专项服务方案定制。
(二)探索交易全流程管理闭环。在本次象山县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对海洋造成了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失,通过象山县蓝碳生态碳账户,自愿认购象山县黄避岙乡422.5吨蓝碳生态价值产品。宁波、厦门两地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蓝碳交易平台共建、蓝碳项目初始备案双登记、交易流程联合服务、核销凭证共同出具等方式,充分发挥两地产权交易机构发挥在蓝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要素交易方面的一站式专业服务优势,共同构建起生态司法和海洋碳汇交易平台之间的直通机制。
(三)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作为宁波通商控股集团直接管理子企业,积极探索新质生产力要素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改革创新,与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在蓝碳交易、要素资源统一大市场建设等方面达成战略合作,高效整合两地蓝碳市场供需资源,创新“跨省共建蓝碳生态碳账户”的全国样板,进一步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服务蓝碳生态产品开发、登记、交易、核销、应用的闭环管理,促进标准共建和区域互认,更好地促进蓝碳等各类要素资源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结构的规范交易与高效流转。
(四)拓展碳账户多元化应用场景。“生态碳账户”除了司法生态补偿类交易之外,还将针对行政处罚、外向型企业、上市公司、工厂园区、金融机构、大型活动等嵌入多元化双碳应用场景、开发蓝碳海洋产品碳足迹、蓝碳数据产品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让海洋碳汇“软资产”转化为海洋经济的“硬效益”,用产权力量为蓝碳等绿色要素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可参与、可借鉴的“宁波方案”。